第378章 韩执的第四本奏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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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伏见越府上下夤缘为奸,行迹昭着,实乃法纪之大蠹,民生之巨患。臣忝居大理寺少卿,职司刑名,不敢稍有怠忽,今据确凿人证物证,恭呈圣览。
谨按越府首恶,厥有五端:其一,私贩海盐,牟取暴利。据济州港船工等人供称,越府于沙门岛礁石群私设盐池,数年来多次倒卖私盐,以谋暴利。
以 “千佛衣覆桅,伪作菩萨行舟” 为幌,每逢朔望之夜,遣三桅快船载硝石出海,暗舱实藏私盐,三年间累计运盐不计其数。
其二,伪造度牒,谋害士子。越府以暗中谋害应天府书院士子,于张彦方一案中,以冒盖、私制度牒,反以倒卖。令商人之后,冒顶士子通关之度牒,以行倒卖之事。
越府先以 “游学” 名义诱骗士子至沙门岛,继而加害灭口,盗用其户籍文书私制度牒,每牒售银百两,致真才不得科举,奸佞冒名以贩私盐,实乃斯文之祸、国法之羞。
后经应天府书院祭酒修证实,确为应天府书院失踪三十七者,无一不缺。
其三,贿赂官员,结党营私。越府于各关卡设 “香烛钱”,小至巡检吏员,大至转运使司,皆有分润。普济庵住持每月初八赴越府佛堂 “诵经”,实则递送关卡通行文牒。
其香灰账册与越府 “香烛支出” 银两相符,且庵内暗格藏有硫磺硝石,与私盐船火药引信成分一致,显系官商勾结、狼狈为奸。经前开封府尹沆、普济庵静慧师太供词,确为属实。
其四,谋刺命官,目无君上。今晨朱雀街刺杀臣之死士,显系越府豢养的死士集团,竟敢在辇毂之下行刺朝臣,其心可诛,其罪当殊。
其五:盘踞京都,广设据点。越府于开封府内开设 “普济绸缎庄”“海昌当铺” 等十九处产业,表面经营商贸,实则为私盐中转站。
经多位少保核查账目,当铺账册 “死当物” 条目下,暗藏的转运记录,
查《宋刑统?榷盐法》:“私贩海盐百斛以上,绞;《诈伪律》:“伪造官文书及度牒者,流三千里,杀人灭口者,斩;《斗讼律》:“谋杀五品以上官员,斩立决,家属没为官奴。”
越府数罪并犯,证据具在,船工供状、账册拓片、证物二十二宗,均经画押盖印,附于折后。
伏望陛下速遣御史台、枢密院、开封府三司联合查抄越府宅邸及沙门岛巢穴,拘拿越府节度使以下涉案官吏,按律凌迟处死,以正国法、慰冤魂。
臣虽驽钝,愿亲率刑房吏员,穷究党羽,必使奸恶无所遁形,典刑得以昭彰。
臣不胜激切屏营之至,谨具折以闻。
皇佑三年夏六月二十一。”
赵祯看完奏折,缓缓合上,然后就道:
“张茂则,派人——查抄越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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